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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靖远县“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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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靖远县“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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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市监发〔2019〕189号

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靖远县“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分局)、中心、所:

现将《靖远县“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靖远县“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力打造“食安甘肃”品牌,不断提高全县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白银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共治智慧管理平台,将餐饮服务提供者现场操作过程与企业证照信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食品原料追溯、监管信息等内容,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实时向社会公众展示,方便监管部门和群众在线监督,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经营,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乡镇要在2020年3月底,全县“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达到206户,其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目标122,完成率达到80%;社会餐饮完成目标90户,完成率达到10%;学校食堂户;到2020年12月底,全县“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达到985家,其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完成152户,完成率达到100%,社会餐饮单位应完成238户;到2021年12月底,全县“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达到1010家,社会餐饮单位应完成340户;现将各乡镇2020年3月底“互联网+明厨亮灶”任务分解如下(详见附件2)。

二、工作内容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重点在大、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网络订餐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养老院等餐饮服务单位推行,以上单位应采取视频式展示方式,通过网络摄像机、硬盘存储转码设备(NVR),将视频信号通过互联网上传至“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通过手机APP、网络PC端,向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或学生家长、亲属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

(一)主体资格可看。在移动公众端向社会公示许可证件、量化等级信息、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原料来源可溯。建立健全电子追溯记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合格证明,按要求索取电子一票通,重点做好乳制品、畜禽肉、水产品、米面、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材的电子进货台账,做到全程可追溯。

(三)加工过程可视。可远程观看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加工操作过程。

(四)风险隐患可控。企业依法依规自查到位,开展色标管理、“4D”厨房管理、“五常法”等管控措施,加工操作过程规范,防止交叉污染,实施严格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信息公开可查。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晨检记录、监管部门日常巡查、行政处罚等信息。

(六)人民群众可感。消费者可在线查看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货管理、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公众评价等各关键环节,以食安指数综合评价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水平。

全县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智慧管理可参照此方案同步开展。

三、责任分工

县局成立“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制定工作实施和推进方案,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教育、民政等部门推进学校、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实施工作。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各项工作;做好“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开发方与乡镇所的沟通协调,将各地已建成的“明厨亮灶”管理平台与“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无缝对接。

各乡镇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方案的落实,一要严格落实市局、县局关于“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完成建设任务。二要组织人员逐门逐户指导“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以网络接入设备与“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对已经安装“明厨亮灶”系统的,进行改造、调试和对接(提供公网播放地址,视频不低于3秒播放,推送视频流符合HLS和RTMP)。三要广泛应用“陇上食安”手机APP做好管理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消费者使用手机APP参与监督,不断提高全市餐饮业智慧管理水平。四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广泛运用企业端APP做好企业自律,开展定期自查,加强进货管理、人员健康管理、远程看店、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及时回应公众意见和投诉。五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运用移动执法监管端APP做好日常监管,开展日常检查、记分管理、大数据分析等;要引导广大消费者运用公众端APP,随时查看企业资质、食材来源、食品加工过程、推荐菜品、消费点评等。

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提升所需硬件设施、信息流量等费用,已实施视频方式“明厨亮灶”的单位,如已达到技术标准要求,尽量使用现有设备,加装转码设备上网;未安装视频传输设备的,自行选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网络摄像机、硬盘存储及转码设备(NVR),与省局“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连接,在移动公众端向消费者展示证照信息、追溯信息、监管信息等内容,通过企业端加强内部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主体资质合法、原料来源清晰、加工过程规范、厨房环境卫生、工具用具洁净、人员衣帽干净,持续保持“明厨亮灶”公开内容的真实、合规。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或自建网站应当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后厨直播”,并与“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免费对接,方便公众随时查看和网上点评。

“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研发运营单位将主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将各乡镇“明厨亮灶”视频信号免费接入“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及“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网”(网址:www.gsspaqw.org)、市局网站进行展示。确保平台正常运行,保障公众通过电脑、手机等固定或移动终端随时点播、储存指定监控点的实时监控图像;支持监管部门对指定监控点监控图像的实时点播,具备图像显示、抓拍、回放以及手动切换、单画面定时切换、全屏多画面切换等功能。

四、实施步骤

(一)培训动员(2019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网络授课、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充分宣传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对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监管人员、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视频传输支持单位等学习相关文件、规范要求,调动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以适当形式对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较好的餐饮单位进行宣传和鼓励,召开“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现场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县餐饮业整体质量的提升。

(二)重点推进(2020年3月底前)。全县先行在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网络订餐服务单位重点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

(三)全面实施(2021年12月底前)。各乡镇要察实情、谋良策、出实招、动真格,及时提炼总结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确保改造提升工程按进度、按要求不断推进。县局将不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并通报各乡镇“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进展情况,促进智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各乡镇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围绕“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目标要求,坚持将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作为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组织实施。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是甘肃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的重大工程,市级牵头抓总,县乡逐级落实。各乡镇要强化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推进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三)大力宣传动员。各乡镇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广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借助各地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旅游城市等活动平台,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的规范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要加强对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县局将“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五)严守工作纪律。要按照低价、快速、优质原则,推进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鼓励多家网络运营商、设备提供商和技术服务公司广泛参与,公平竞争,商户自由选择,严禁收取不合理费用,严禁垄断经营、搭车收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

同晓伟:0943-6353900 13893040926

武丽莉:0943-6353900 13830003627

省级“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联系人及电话:

普天和平科技有限公司罗金理,15809310680

普天和平科技有限公司贺子羿,18919885982

北京金和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乌兰,18911992926

附件:1.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

2.各乡镇2020年3月底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全力打造“食安甘肃”品牌,不断提高全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等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谭勋 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杨文刚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魏 东 食品稽查局副局长

成 员:张彦鸿 乌兰镇食药监所所长

金银山 北滩镇食药监所所长

王新蕾 五合镇食药监所所长

王宝怀 刘川镇食药监所所长

邓志诚 三滩乡食药监所所长

白丁霖 糜滩乡食药监所所长

李治斌 平堡乡食药监所所长

陈 晖 高湾镇食药监所所长

魏世杰 大芦镇食药监所所长

张奋强 靖安乡食药监所所长

张正东 兴隆乡食药监所所长

肖家太 双龙镇食药监所所长

魏艳春 石门乡食药监所所长

胡广林 东升镇食药监所所长

岳永财 东湾镇食药监所副所长

牛彦文 北湾镇食药监所副所长

杨金宝 永新乡食药监所副所长

魏立梅 若笠乡食药监所干部

同晓伟 县食品监管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食品监管股同晓伟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