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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靖远县项目建设“两个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审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发文机关: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1-12
标题: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靖远县项目建设“两个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18〕2号 发布日期: 2018-01-18
主题词:

 

关于批转《靖远县项目建设“两个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政府直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县发改局制定的《靖远县项目建设“两个集中”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靖远县项目建设“两个集中”行动方案

(县发改局)

 

 为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促投资、稳增长的支撑拉动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项目建设“两个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在2018年第一季度开展全县项目建设“两个集中”行动。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扭住项目建设这一“牛鼻子”,利用2018年第一季度90天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围绕项目审批要件办理、开工准备等方面工作,集中开展建设项目前期谋划、储备、凝练、报批行动和续建项目复工、新建项目开工行动(简称“两个集中”行动),重点解决新建项目要素供给、前期项目要件报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新建项目集中开工、续建项目集中复工为发力点,拉动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确保第一季度全县45个续建项目全部复工,复工率达到100%;142个新建项目开工率第一季度达到40%以上,第二季度达到90%以上,实现一季度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开门红”,为2018年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开好头、起好步、布好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项目前期谋划、储备、凝练、报批行动。从2018年1月1日至2月15日,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各项目单位按职责分工,重点对纳入一季度计划新开工项目清单的项目逐项梳理报建审批事项。各项目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网上在线并联审批的方式,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协调使一季度计划新开工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以及环评、土地预审、规划审查、安评、稳评、能评、开工许可等各项报建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具备开工条件。对2017年“百日攻坚”行动以来谋划储备项目,要进一步对接国家政策投向分类梳理排序,确定项目前期工作时序任务,按照项目规模大小、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开展前期工作,确保谋划有方向、审批有重点、推进有力度,补齐项目建设中谋划、储备、凝练等环节的薄弱短板,使项目前期谋划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二)集中开展续建项目复工、新建项目开工行动。从2018年3月1日到3月底,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各项目单位科学组织、合理调度,确保年度计划投资40.07亿元的45个续建项目全部复工建设。集中开工一批新建项目,确保第一阶段报建手续办理完毕、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年度计划投资33.87亿元的102个新建项目开工率第一季度达到40%以上,并将新开工项目全部纳入统计库正常报送投资统计数据,确保全县第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达到8.5亿元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县项目建设“两个集中”行动方案,确定前期谋划、储备、凝练、报批工作计划,列出新开工项目清单,合理编排项目推进时间节点,明确项目推进责任人,主动对接各审批单位落实报建及开工准备事项,针对存在问题随时跟进。

(二)项目审批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报建事项审批工作,靠前站位、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单位,合理划分审批权限,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积极开展网上联审联批。县发改局要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全面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县规划局要按照已批准的总体规划做好“两证一书”核发;县国土局要指导项目所在地和项目业主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并限时审核转报项目用地申请,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县环保局要积极主动提供服务,特事特办,加快环评批复工作;县维稳办要做好社会风险稳定评价审批;县安监局要做好安全设计审查;地震局要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县消防队要做好消防设计审核;县住建局要做好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等开工建设前的相关手续;县财政局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在2月10日和3月25前分别向县政府书面报告“两个集中”行动完成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项目建设“两个集中”行动做为2018年开局工作的重点,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高度认识把握,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谋划落实,高度重视,抓紧抓实。要按照《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项目推进计划,把工作措施对标到每个项目、每个审批节点,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两个集中”行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抓项目、促投资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谋划项目没有遗漏,推进项目毫不松懈,落实项目不打折扣。要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特别是要强化项目谋划意识抓储备,及时对接国家投资政策,科学编制和调整重大项目库以及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和数量。要强化责任意识抓前期,认真落实项目管理清单制度,对重大项目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强化质量意识抓进度,特别是项目建设单位要争分夺秒保证进度,一丝不苟保证质量。

(三)强化督查考核。由县督查考核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两个集中”行动组织领导是否得力、项目推进是否到位、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并将“两个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未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