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政策>按主题分类>农业、水利、林草、交通、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国民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审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靖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生成日期:
标题: 靖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11-16
主题词:

 

 

 

 

委发201812

靖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林铎书记、唐仁健省长的指示要求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兰州“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切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安委发电〔2018〕7号)和《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市安委字〔2018〕14号)精神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天气监测及预警工作

县气象局加强冬季冰冻、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的预测预警,加强同交通、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及时通报天气信息,强化协作配合。要进一步扩大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和QQ等新媒体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息,做好信息服务。

二、切实加强路面交通管制

(一)各乡镇要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根据雨雪恶劣天气对本地道路的影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立即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安监站、交管站对辖区内道路交通进行全天候管控,严防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非法载人,要依法严格查处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营运客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底消除事故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二)县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立即对全县范围内的国省道、县乡道路的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隐患梳理排查要认真分析道路监控、车辆管理、驾乘人员管理、安全隐患整治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环节,要紧盯高速公路、农村道路,特别是急弯陡坡、长大坡路、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突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用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科学调度部署路面巡逻管控的警力和车辆,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五小车辆”违法载客、货车非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治的措施和意见,拟定整治计划,限期进行整改。

(三)县公安交警、交通局、安监局等单位要会同各乡镇提前做好恶劣气象条件下预防交通事故和保障畅通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坡陡、多雾等各个危险路段及学校周边路段增设警示标志,遇雨、雾、雪、冰等特殊天气,要强制采取限速度、限车种、分路段放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必要时可警车带队缓慢通行,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三、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公安、交通部门要提前研究制定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应急预案,针对冬季雨雪冰冻灾害易导致公路阻断的特点,进一步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对长大桥隧、山区陡坡和事故多发路段,要落实除雪防滑任务和责任,做到一有灾情,高效处置,确保公路畅通。各乡镇、县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密切注视路面动态,实现信息共享。

四、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制度

各乡镇、县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如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附:《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安委发电〔2018〕7号)

 

 

靖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靖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印发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

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安委发电2018〕7号

 

各市州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8年11月3日19时21,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4日5时,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林铎书记唐仁健省长的指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从今年1至10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看,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04起,死亡661人,受伤563人,直接经济损失10896万元。其中,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省各类事故总数的72.64%、69.14%,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11·3”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再次给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各级各部门要时刻保持清醒和警醒,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深刻汲取“11·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整改道路交通领域存在的问题隐患。

树牢红线意识,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是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道路交通事故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当前,我省已进入冬季,雨雪冰冻、道路结冰浓雾天气多发,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消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大意和松劲懈怠。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立即专题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措施。重点时段重要路段重点企业为切入点,迅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大检查,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解决一大批重点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格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针对重点时段人流、物流以及车流、气象等规律特点,重点加强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校车安全、“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交管部门:要认真分析道路监控、车辆管理、驾乘人员管理、安全隐患整治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环节,要紧盯高速公路、农村道路,特别是急弯陡坡、长大坡路、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突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用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科学调度部署路面巡逻管控的警力和车辆,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五小车辆”违法载客、货车非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联网联控,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深入开展重点货运车辆的专项整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及其驾驶员的日常安全管理,严把营运车辆运行关和驾驶人员上岗关,严禁超载超员超限运输及疲劳驾驶。要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和客运的监督检查,积极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滚装运输车辆、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品行为。

公路部门:结合近期发生的多次事故特点,对辖区施工路段、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公路,特别是桥梁的养护,加强对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整治,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畅通。针对冬季雨雪冰冻灾害易导致公路阻断的特点,进一步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对长大桥隧、山区陡坡和事故多发路段,要落实除雪防滑任务和责任,做到一有灾情,高效处置,确保公路畅通。

气象部门加强冬季冰冻、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的预测预警,加强同交通、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及时通报天气信息,强化协作配合。

教育旅游特种设备、仓储和邮政业、商贸等其他重点行业也要开展针对性的整治工作,加强校车、旅游包车、特种车辆安全监管,做到工作有部署,检查无遗漏,措施有保障,整改有效果,确保本领域的交通安全。

四、加强舆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场站、主要客源货源集散地,充分发挥微信群的宣传器、培训器、助推器作用,利用各类新媒体,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的宣传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办法措施等安全知识。要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熟练掌握安全常识和技能。要充分利用好今冬明春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用鲜活的事实教育每个社会成员,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村社全覆盖、农户全覆盖、重点人群全覆盖,使广大群众掌握逃生、转移、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和应对的常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安全意识、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级政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