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靖远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新媒体

五合镇

五合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一、内设机构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文秘管理、目标管理、保密工作,上报下发公文的核发与督办,以及各项会议的组织筹办;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做好上传下达;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牵头便民利民制度落实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等党政综合办事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融媒体、统战、民族宗教、督促检查、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大代表办公室:负责承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工作要点、总结、报告等材料;负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乡镇人大其他相关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

3.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巡察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群团工作。

4.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产业发展、惠农强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等工作;负责农业、工贸、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经济信息工作,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指导服务、社会经济指标统计工作,为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的业务培训提供服务;抓好农村市场、商业网点等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工作和科技普及;负责全镇社会发展规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农业发展、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调查统计等工作;

5.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政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法制建设、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

6.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农村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二、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及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掌握辖区内野生物种变化和辖区内林业资源消长;制定林业上产规划,推广林业生产技术,指导全镇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管理与搞好植树造林、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退耕还林、林权制度;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负责草原、水利、渔业、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供销、金融、科技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的指导、督促、检查;拟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负责配合做好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各项行政事务受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等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服务中心):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等服务工作。

4.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群众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和绿化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统筹辖区内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联合执法,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农业、农机、林业、水务、村容村貌、拆违治乱等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活动。  

6.扶贫工作站: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乡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乡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乡镇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协助行业部门做好扶贫政策落实;协助财政所做好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发放及监管等工作;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乡镇扶贫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指导村、驻村工作队、户内档案资料整理;做好扶贫信息宣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营造扶贫宣传氛围;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7.财政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乡镇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全镇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及惠农资金核算核拨工作,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镇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和财务管理工作;实施对本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负责本级会计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农村财务工作;对镇村的各项经济活动实行财政监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镇政府指定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0943-726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