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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简介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性措施,拟定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就业创业工作。围绕重点就业群体,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性措施,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以全民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基地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五)负责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积极创建劳务品牌,加强劳务输转基地建设,有序转移城乡富余劳动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其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严格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七)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八)贯彻实施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企业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企业工资水平。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

(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全县人才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才引进办法,并组织引进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拟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有关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县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十二)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组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盛财 分管党务政务、信访维稳、精神文明、作风效能、招商引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惠农资金安全运行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党组成员、就促进中心主任、副局长(兼)孙顺义 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就业创业、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培训、劳务输转、劳务培训、档案管理、目标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就业促进中心、劳务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培训中心、职工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培训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军平 分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人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继续教育、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职称管理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温朝义 分管社会保险、工伤认定、财务、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工作。分管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监察大队、社会保险股、财务室。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员芦应河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监督、执纪、问责。

联系电话:0943-612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