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靖远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新媒体

工业和信息化局

靖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简介

靖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工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拟定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标准;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和产业升级;负责制定工业集聚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解决工业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市对口部门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拟定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领域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

(八)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任务,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有关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研发及消化创新。

(九)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的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工业清洁生产。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指导,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一)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

(十二)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及合作发展,推进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协调企业办社会主辅分离等工作,负责改制工业企业的遗留问题。

(十五)贯彻执行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企业改革的建议和意见,指导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战略性调整。

(十六)指导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信访、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跨区域间产业合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参与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洽谈;负责工业企业项目推进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合作统计和预测等方面的管理职责;依法初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核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八)制定全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九)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工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    电话:0943-612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