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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靖远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简介

靖远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协调公路、水路以及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负责编制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站场、港口、码头的布局规划;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应急处置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全县机动车维修、综合性能检测市场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动车维修、综合性能检测和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相关规范;指导全县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

(五)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二级以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定额、工程造价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基础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县农村公路、水路等综合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客货运输站场、港口、码头及航道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对农村公路水毁等自然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参与以工代赈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查实施工作及交通扶贫工作。

(七)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国家、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市、县政府规定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本、资产及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交通行业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九)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农村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管理、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涉外工作,开展智力引进工作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涉路施工许可、设置非公路标志牌许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道路客运经营及班线客运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牌工本费征收及客、货运输车辆年度审验。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交运局内设机构共7个,即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综合规划股、建设管理股、运输管理股、安全应急股、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股。

联系电话:0943-6121712